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切实维护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舟山市局坚持示范引领,注重宣教引导,多点发力,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
抓创建,全程服务提升创建热情。建立市、县(区)、基层所三级联动机制,针对经营者创建意愿不强、无理由退货积极性不高等困难,全力攻坚,从制度上墙、台账建立到网上申报为经营户提供保姆式全程帮扶指导。截至7月中旬,全市新发展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00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3%;申报放心商店、网店、民宿等经营单位244家,创建放心示范区2个;新发展先行赔付企业6家、绿色通道15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强督查,按月通报确保稳步推进。建立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在市局内网新公告栏和消费维权栏进行一月一通报,集晒各地推进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好的做法及下步工作计划,互相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确保目标任务按时保质推进。目前,已发布通报6期。
护权益,快速调解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绿色通道作用,落实市场主体第一责任,快速处理消费纠纷,截至6月底,全市86家消费维权服务站、43家绿色通道共自行和解消费纠纷咨询5610件,和解争议金额58万元。对投诉多的市场主体,专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通报投诉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全市共开展约谈工作10次。
重结合,宣教并举引导诚信经营。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在舟山消费维权海岛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案例说法、条款释义,为160多家民宿、餐饮、酒店等经营者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培训;联合市商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汽车销售协会、市保险协会,召集10余家汽车4S店、汽车维修单位召开家用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并出台《舟山市家用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导意见》,为本市有关家用汽车消费纠纷处理提供参考。
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一)股权转让概述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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