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流通领域电动车市场,三门县局立足职能,通过底数排摸、分类整治、新法宣传三举措开展辖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专项整治。
一是排查基础底数。根据省、市的文件精神,出台《三门县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咨询》,任务层层分解,分时段部署落实。以系统备案登记的电动车销售及维修经营单位为基础,导出数据库数据,再结合一周的“拉网式”巡查摸底,明确基础底数。共排摸电动车销售企业63家,电动车维修企业30家,涉及雅迪、绿佳、绿源等35个品牌,其中本县区电瓶车品牌1个,网店5家。
二是实行分类整治。科所联动,设置5组实行线上线下分类监管。以新兴街电动车销售集聚区为重点,辐射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落实,是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是否存在销售三无电动车行为,是否有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关键性组件等行为。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93家实体店面和5家网点,发现进货台帐登记不全等问题6个,已责令整改。
三是开展新法宣传。结合涉及电动车质量问题、漏水、充电器问题等14起消费投诉,发布消费警示,通过微博、微信群和公众号等多平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重点突出宣传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在过渡期内,鼓引导鼓励经营户销售符合新国标的产品。在城关的公园、步行街等人员集中地方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公布电动车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引导消费者掌握识真辨假电动车的基本技能,促进辖区电动车放心消费。
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一)股权转让概述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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