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导力量,在我国“三农”发展中担负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截止2017年底,临安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730余家,但合作社运行不规范、经营不正常等问题仍然较突出,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新时代要求不相适应。为此,临安区局着力强化“三机制”全面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宣讲机制。今年,制定出台了《临安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指导意见》,明确了合作社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宣教,线上建立“临安区农合联会员群”网上交流平台,定期发送政策信息;线下集中对全区100家农合联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年度报告制度的培训,督促合作社切实履行年报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加强与区供销总社的沟通,对列入经营异常的合作社在采取评优创先、项目支持、服务对接等方面给予一票否决。同时,联合区委组织部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初步建议对象进行联审,发现1家合作社因未年报列入经营异常而取消评选资格。去年以来,共对123家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125条,其中19条为查无下落列入经营异常,106条为未年报列入经营异常。
三是强化分类出清机制。引导督促对没有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的“空壳社”和没有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休眠社”进行注销登记;对成员以同一家庭为主的“家庭社”,引导其注销“合作社”,并重新注册登记成为家庭农场;对连续两年未年报的83家合作社,启动程序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一)股权转让概述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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