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椒江加快推进大陈岛“放心消费示范岛”建设 | ||||
| ||||
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椒江区市场监管局深挖地域特色,立足大陈岛实际,积极发挥职能,通过健全机制、联合指导、专题宣传,扎实推进大陈岛“放心消费示范岛”建设,营造“放心购物”环境,助力大陈旅游产业发展。 一是定制咨询,提速放心消费建设。制定大陈岛“放心购物”实施咨询,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及任务,分解步骤、有序推进。重点对消费维权快速处理机制进行完善,依托大陈镇政府建立综合维权站点,配置兼职维权工作人员。针对大陈岛旅游消费纠纷特点,完善大陈岛游客消费纠纷快速调解制度并公开公示,快速调解双方对事实无重大分歧的消费纠纷,提高维权效能,提升海岛消费体验。 二是联合指导,树立典型示范引领。4月份,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登岛,召集资质较好的民宿、超市等经营户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座谈会,指出申报创建是大陈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契机,通过分析经营服务现状指出提升方向和措施。执法人员对意向申报的经营户开展现场指导,要求经营户规范无理由退货流程及台账、承诺公示、明码标价、纠纷处理等。通过定期回访规范,截止目前,2家餐饮店、1家商店、1家网店作为今年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发展对象。 三是专题宣传,营造放心购物环境。精心设计“放心消费在大陈岛”主题折页,发布旅游、食品消费提示,筛选《浙版新消法》相关法条进行专题解读。依托“放心消费一码通”平台推出大陈岛专属二维码,推行“一岛一码”,全岛餐饮共23家全部纳入系统,实现监管信息公开,消费者扫码即可获悉并可进行消费评价及投诉,该二维码印制在折页上进行广泛宣传,下阶段,计划将民宿、超市等覆盖纳入。以大陈食品安全周活动为契机,联合物价局、大陈镇政府等开展“放心消费进大陈”专题讲座,宣讲放心消费创建及示范单位建设规范,强化经营者自我管理意识,努力打造放心购物环境。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一)股权转让概述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
扫码关注微信